1.13有子曰:“信近于义①,言可复也②;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③。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④。”
【注释】
①近:接近、靠近。 ②复:重复。 ③远:使动用法,使……远离,即避免的意思。 ④宗:归仰,尊崇
【译文】
有子说:“诚信接近于义,其言可以重复;恭敬接近于礼,可以远离耻辱。因此不失去亲朋好友,这些亲朋好友也可以作为自己的依靠。”
【评析】
本章有子谈“信”、“恭”必须符合“礼”、“仪”。
有子谈与人交际的道理时,首先谈的是“守信”和“谦恭”两种道德规范具体实施的尺度、标准以及效果。
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。”“信”有大信小信之分,符合道义礼节,符合社会群体利益的是大信;反之是小信,若是小人之信,则言不必实行,也无法履行,言不可复也。“言必信,行必果,硁硁然小人哉。”“好信不好学,其蔽也贼”意思是过分地拘泥于小信,而不去注意“礼”、“义”是非,那么便是对“信”的残害。
“恭近于礼”意即“恭而有礼”,谦恭必须符合“礼”、“义”。“礼”、“义”要有度,过犹不及。合乎礼义地去讲求恭从,不忤逆,不叛离,这样自己才能远离耻辱。做到“信近于义,恭近于礼”,践行,远辱,消除了“近忧”,还要摒除“远虑”。亲近自己的父母兄弟,老有所终,远有所凭。前两句与后一句相比,一近,谈现实;一远,望未来,条理十分清楚。
朱熹点评这段话时写道:“此言人之言语交际,皆当谨之于始,而虑其所终,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,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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